根据《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丽水市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丽政发〔2023〕6号)、市人社局印发的《促返岗保用工政策实施细则》文件精神,经市本级旅游企业申报,我局对2023年市本级重点旅游企业一次性留工补助和自行返岗补贴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核,补贴金额共计5.82万元,现予以公示,如有意见或问题请及时向我局反映,附件:1.2023年市本级重点旅游企业一次性留工补助明细表2.2023年市本级重点旅游企业自行返岗补贴明细表联系人:吴文珠联系电话:2091386,地址:莲都区寿尔福北路6号邮编:323000公示时间:2023年3月15日至2023年3月24日附件1:2023年市本级重点旅游企业一次性留工补助明细表序号企业名称申报人数申报金额(元)1浙江万地酒店管理有限公司48240002浙江宝廷酒店有限公司22110003浙江丽水华侨饭店股份有限公司1050004丽水市莲城宾馆有限公司210005丽水市新飞达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15006丽水市现代广场大酒店有限公司15007丽水市新世界大酒店有限公司1500合计42500附件2:2023年市本级重点旅游企业自行返岗补贴明细表序号企业名称申报人数申报金额(元)1浙江万地酒店管理有限公司1256002浙江宝廷酒店有限公司1048003浙江丽水华侨饭店股份有限公司210004丽水市新飞达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521005丽水市现代广场大酒店有限公司15006丽水市新世界大酒店有限公司13007丽水市旅游集散中心有限公司26008丽水威尔斯置业有限公司2800合计15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