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根据《深圳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府规〔2018〕12号)、《深圳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商务规〔2020〕2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现将《2023会展业发展扶持计划(稳增长政策项目)拟资助计划》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布的项目持有异议的,请在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局反映,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我局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严格保密,凡匿名提出异议的,88101192监督处理:综合法规处,附件:1.2023会展业发展扶持计划(稳增长政策项目)拟资助项目一览表2.2023会展业发展扶持计划(稳增长政策项目)不予资助项目一览表深圳市商务局2023年3月14日相关附件附件:1.2023会展业发展扶持计划(稳增长政策项目)拟资助项目一览表.xlsx2.2023会展业发展扶持计划(稳增长政策项目)不予资助项目一览表.xlsx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