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减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成本负担,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推动农村农业产业发展壮大,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和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工作实施方案》(湘农联[2022]22号)文件精神,按照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22]163号),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下达2021年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明细的通知和关于做好2022年省级农业产业融合发展及有关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支持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湘农办函[2022]52号)文件的要求,现对2021年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进行第一批贴息补助公示(具体见附件),任何单位或个人对上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有异议,请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工作日内(2023年3月16日至2023年3月29日),通过署名信、实名电话或面谈的方式向茶陵县农业农村局反应有关情况,联系电话:25222960,茶陵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3月15日附表:2021年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进行第一批贴息补助明细表(单位:万元)序号贷款贴息补助主体名称省级批复补助金额第一批补助金额新型农业经营主体2021年度贷款金额备注1湖南龙华龙牧发展有限公司94.09789021000合计94.0978902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