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有关企业、技工院校、培训机构:按照《烟台市企业新型学徒制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经前期企业申报、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评估审核,一、规范培训组织实施按照《烟台市企业新型学徒制工作手册(试行)》,各企业、培训机构应立即开展班次编排、培训台账备案、组织开班等工作,本年度课程、企业评估两项工作于11月15日前完成,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通报批评,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评估后纳入推荐使用范围,继续启用“烟台市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平台”,可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预拨不超过50%的补贴资金,并书面提交《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申领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企业开班情况、开班人数,形成《企业新型学徒制补贴资金汇总表》,于4月1日前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6783397电子邮箱:ytrsjzynljsk@yt.shandong.cn附件:1.职业工种耗材目录2.2022年烟台市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目录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2月28日2022年烟台市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目录(定稿).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