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项目补助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每个项目补助额不超过300万元,开展或参与国际标准制定(修订)工作的相关项目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每个服务机构最高补助额不超过100万元,对2022年度主要面向省内中小企业提供的单笔在500万元以下、且担保费率在2%以内的融资担保业务给予降费奖补,最高不超过100万元,12.奖励类项目对上年度培育新增规上工业企业(不包含已退库再次入库企业)给予20万元资金奖励,并获得名次的项目按照获奖等次给予不超过50万元一次性奖励资金,对新认定为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为国家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再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为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为国家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再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各申报单位在创业创新扶持项目、“专精特新”能力提升项目、数字化赋能项目、技术创新能力提升项目、先进技术引进项目、贷款贴息项目、服务业务奖补项目、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项目8个类别中只能申报其中一类,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优先支持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和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国家和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申报企业及单位必须填写《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表》(附件13)会同申报资料同时上报,四、联系方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小企业发展局联系人:常瑞环联系电话:0971-6150716省财政厅工信商贸处联系人:张程程联系电话:0971-3660195线上申报系统咨询电话0971-6308940附件:1.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政策依据2.创业创新扶持项目申报条件和资料要求3.“专精特新”能力提升项目申报条件和资料要求4.生产要素补贴项目申报条件和资料要求5.数字化赋能项目申报条件和资料要求6.技术创新能力提升项目申报条件和资料要求7.先进技术引进项目申报条件和资料要求8.质量品牌标准化建设项目申报条件和资料要求9.贷款贴息项目申报条件和资料要求10.标准化厂房租金及仓储设施补贴项目申报条件和资料要求11.服务业务奖补项目申报条件和资料要求12.融资担保降费奖补项目申报条件和资料要求13.专项资金项目分类申请表及汇总表14.项目申报单位信用记录查询情况表15.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表青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青海省财政厅2023年3月14日附件:附件1—12附件:13.专项资金项目分类申请表及汇总表附件:14.项目申报单位信用记录查询情况表附件:15.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