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天津市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办法》和《天津市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二)审查方式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随机抽取150家用人单位进行网上申报,执法人员通过电话、邮寄和网络信箱传输等方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报送书面审查材料,用人单位可通过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hrss.tj.gov.cn/)下载《天津市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报告书》及附件,用人单位根据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进行自查自纠,市人社执法总队对用人单位报送的书面审查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市人社执法总队在审查过程中如发现用人单位存在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及规章行为的,同时将审查结果记录在《天津市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报告书》,书面材料审查是劳动保障监察的重要执法形式,用人单位参加书面审查情况录入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执法人员要严格按照规定对用人单位提供的书面材料逐项进行审查,对未按照要求报送材料或存在违法行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依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规定依法处理,指导用人单位通过政务邮箱报送书面审查有关资料、网上审查登记,书面审查相关数据要全面、准确、及时录入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系统和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等平台,附件:随机抽取150家用人单位名单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行政执法总队2023年3月15日附件:附件1: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报告书.docx附件2:2023年度书面审查工作用人单位应提交的相关资料.docx附件3:填表说明.doc附件4:随机抽取150家用人单位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