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中共宁海县委、宁海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产业政策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宁产业办〔2020〕1号)和宁海县商务局、宁海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宁海县促进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宁商务〔2020〕81号)文件精神,经审核,现将2021年度第三批促进电子商务发展专项扶持资金(西店)共计6万元(详见附件)公示如下,对公示对象如有异议,请向宁海县商务局反映,公示期限为3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算,联系电话:89283387,附件:2021年度第三批促进电子商务发展专项扶持资金(西店)分配表.docx宁海县商务局宁海县西店镇人民政府202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