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保障重点群体就业,根据就业创业三年行动计划工作安排,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实施促进重点群体就业专项行动,扶持就业困难人员、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建立《重点群体就业需求台账》(附件1),对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就业困难群体,对吸纳重点群体就业的企业以及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等方式实现就业的各类重点群体,积极引导重点群体选择就业岗位、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印发《2022年济宁市促进重点群体就业专项行动方案》,全面启动促进重点群体就业专项行动,每月5日前报送《重点群体就业需求台账》、《岗位需求台账》、《促进重点群体就业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附件3),各县(市、区)要将促进重点群体就业专项行动作为全年的一项重点工作,深入挖掘公益性岗位资源和就业困难群体人员信息,通过协同开展重点群体就业服务系列活动等多种方式,邮箱:jiuyeanzhike@ji.shandong.cn附件:1.重点群体就业需求台账2.岗位需求台账3.促进重点群体就业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