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为支持和鼓励我区中小工业企业加快发展,根据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新都区促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新都府发〔2021〕2号)附件2《促进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第二项支持企业提升能级第五条鼓励企业做大做强的要求,2.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复印件),打印并加盖企业公章),4.企业符合政策条件的证明(由园区、镇(街道)属地部门出具证明),5.企业申报当年和上一年度的完税证明和依法纳税证明,近三年的申报的纳税营业收入,6.近三年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7.企业承诺书,同一级别奖励一家企业只能享受一次,同一年度连续跨越多个梯次的,积极支持企业申请省市奖补政策,四、申报要求各镇(街道)、功能区管委会要积极指导和组织辖区内的企业进行申报,各企业于2022年3月14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盖章一式两份(同时提交电子版)报送区经信局工业运行科,过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