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客观评价2022年度我市重大科技创新平台的建设情况和取得的经济与社会效益,定于近期对我市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情况进行年度绩效考核评估,二、评估内容根据《三明市重大科技创新平台绩效考核评估办法(试行)》及各平台2022年度建设责任书,我们对《三明市重大科技创新平台绩效考核评估办法(试行)》(明科〔2020〕16号)中的附件《三明市重大科技创新平台绩效评估指标及评分规则(试行)》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三明市重大科技创新平台绩效评估指标及评分规则》见附件,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四、组织实施(一)评估准备(2022年3月1日-2023年3月14日)各平台或平台依托单位根据绩效评估考核指标对平台建设情况开展自查,经研究讨论形成各平台绩效考核评估专家组意见,(三)形成结果(2023年3月20日-3月31日)市科技局、财政局根据专家组评估报告,结合各平台日常管理和材料报送情况、绩效管理情况,参评对象在公示期内对公示结果无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市科技局提出书面复审申请,市科技局在收到复审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联系方式:市科技局办公室庄佳丽8241004市科技局高新技术与工业科技科赖志华8592253市财政局教科文科邱勇卫附件:三明市重大科技创新平台绩效评估指标及评分规则三明市科学技术局三明市财政局202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