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陕西省交通运输厅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农业农村厅陕西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陕西省“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工作程序>的通知》(陕交发〔2022〕112号)相关要求,市交通运输局会同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对2023年拟创建“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的岚皋县进行了初审,岚皋县各项创建任务均已完成,符合“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评选标准,拟向省交通运输厅推荐岚皋县为“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3月14日至3月20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及时向市交通运输局反映,联系电话0915-8117776,安康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