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机关各处室:现将《甘肃省交通运输厅网民留言办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认真做好网民留言办理工作,各承办单位(处室)根据工作职责做好所承办留言办理工作,第八条厅办公室负责人民网、中国·甘肃网、厅网站网民留言的整理、汇总、转办、审核和回复工作,厅政策法规处负责中国政府网、省政务服务网网民留言的整理、汇总、转办、审核和回复工作,第九条承办单位(处室)负责涉及本单位(处室)职责范围内的网民留言的认领、核查处理、回复工作,承办单位(处室)应积极认领和办理网民留言,承办单位(处室)接到转办的网民留言后,第十八条承办单位(处室)应当加强对网民留言办理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网民留言办理工作的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及具体承办人员,本单位(处室)不具备解决条件的应提出工作建议,第二十一条承办单位(处室)应尽可能缩短网民留言流转和办理时间,承办单位(处室)需及时向网民回复办理进展,承办留言答复内容由各承办单位(处室)主要负责人审核后报送,会同厅政策法规处定期对厅属各单位(处室)网民留言办理情况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