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直属机构: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互联网平台留言办理工作的通知》(黔府办函〔2023〕9号)、《黔东南州人民政府政务中心关于做好互联网平台办理工作的提示》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中国政府网、国务院“互联网+监督”、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人民网省长留言板、省政府门户网省长群众直通交流平台、多彩贵州网省长群众直通交流平台、贵州政务服务网(以下简称互联网平台)涉及我市留言办理工作,为进一步规范做好互联网平台转办12345工单事项处置要求、办理流程、答复上报等工作,严格按照《贵州省互联网平台留言办理工作规则(试行)》相关办理标准和要求执行办理,切实做好互联网平台转办12345工单处置工作,由省政府督查督办系统和12345热线工单系统转给市直各单位、各镇(街道)办理的事项,办理完毕后参照州级《关于XXX号(工单号)平台留言反映事项的办理情况报告》(详见附件1)模板拟写情况报告,提升处置效率(一)各承办单位在办理留言时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对经核查发现群众反映问题不实、不在受理范围之内或涉及突破现有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的留言,(二)各承办单位和经办人员要严格遵守廉政工作纪律,(三)各承办单位和经办人员对留言内容和个人信息要严格保密,(四)各承办单位对互联网平台的留言线索要建立专门台账,(五)各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互联网平台留言情况办理,对承办单位存在慢作为、不作为等导致互联网平台留言得不到有效处置或造成负面影响的,附件:1.关于XXX号(工单号)平台留言反映事项的办理情况报告2.互联网网民留言办理流程图附件1、2.doc202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