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申报2022年度单位(企业)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的通知》(南人社发〔2022〕45号)文件规定,情况如下,南江县2022年第二批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共补贴用人单位1家,1人,社会保险补贴3200.49元(基本养老保险补贴1954.08元,基本医疗保险补贴1185.45元,失业保险补贴60.96元),南江县2022年第二批小微企业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共补贴用人单位1家,社会保险补贴10709.4元(基本养老保险补贴6513.6元,基本医疗保险补贴3951.5元,失业保险补贴244.3元)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13日至2023年3月17日,若有情况反映,请以真实姓名书面或电话向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股反映,监督电话:82225348223720附件:1.南江县2022年第二批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拟补贴花名册2.南江县2022年第二批小微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组织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拟补贴花名册附件.xlsx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