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省级工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因素法)的通知通市工信联〔2023〕28号东昌区、二道江区、医药高新区工信局、财政局,吉林通化国际内陆港务区经发局、财审局:按照《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高发展专项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吉工信规划〔2022〕301号)文件精神和《关于印发<通化市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通市工信联〔2023〕16号)要求,市工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工作小组于2023年3月1日召开工作小组第一次会议,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省级工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因素法)的申报工作,项目申报单位需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申报材料编制,区级工信、财政部门汇总本辖区所推荐项目的纸质申报材料,二、支持方向与申报材料(一)对2022年通过省级专家评审进入工业产业链试点示范项目库且未获得省级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所在企业给予支持,项目单位需提供试点示范项目项目库申报材料(复印件),项目未获得省级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的声明,(二)对2021年实现扭亏为盈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支持,(二)择优推荐上报,各地要对申报单位的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及相关附件进行初审,对项目合规性、材料完整性、真实性及申报单位信用信息等内容提出审核意见并择优推荐,超过申报时限上报的项目不予受理,联系人及电话:市工信局规划与投资科:马继业0435-3213549市财政局产业发展科:张宝琦0435-3502303通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通化市财政局2023年3月13日(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