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有关单位:根据《中共福建省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健全完善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办法>的通知》(闽委振兴组〔2021〕5号)精神,按照《南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调整确定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范围的通知》文件要求,提请同级党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防止返贫监测范围调整工作是做好“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任务中的一项基础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防止返贫监测范围是开展防止返贫监测的重要依据,监测对象:以家庭为单位,按照《南平市民政局、南平市财政局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南民〔2022〕107号)要求,邵武市城乡低保标准从每人每月787元提高到815元,结合我市实际情况,2023年以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不低于农村低保最低标准9780元为底线,对于低于该标准的对象由各乡镇(街道)及时组织核实,情况属实的,由中共邵武市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确认纳入监测对象并向社会公告,今后随农村低保标准的调整相应调整年度监测范围,中共邵武市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202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