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商标协会关于《粤地优品评价通用要求(征求意见稿)》团体标准征集意见的通知来源:未知23-03-13各有关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标委联〔2019〕1号)和《广东商标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规定,《粤地优品评价通用要求(征求意见稿)》团体标准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期限自2023年3月14日起,至2023年4月14日止,有关意见请通过邮件反馈至本会秘书处,联系人:米煜妍、黄泽锜(020-85587048、85586510)邮箱:dlbz@gdta.com.cn附件:团体标准《粤地优品评价通用要求(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表广东商标协会2023年3月14日反馈意见表.docx广东协会关于《粤地优品评价通用要求(征求意见稿)》团体标准征集意见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