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九江市贯彻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若干措施》(九府发〔2022〕18号)文件相关政策,申报期内共收到5家企业申报材料,申报企业均已通过区级商务部门初审,并提交第三方机构审计材料,符合政策申报条件,市商务局复核同意,支付水电气费共计1243.19万元,拟拨付奖补资金13.1万元,支付水电气费共计1559万元,支付水电气费共计875.32万元,支付水电气费共计210.56万元,支付水电气费共计253.87万元,特此公示,公示日期2023年3月13日-3月17日,投诉电话:0792-8139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