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和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根据宁波市财政局、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下达2023年第一批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甬财经〔2023〕127号)文件精神,我局会同区财政局研究制订了《2023年宁波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因素法分配专项资金鄞州区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联系人:孙燕联系电话:89296920联系地址:惠风西路77号反馈意见时间:3月13日—3月21日(7个工作日)附件:2023年宁波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因素法分配专项资金鄞州区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宁波市鄞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局202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