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各直属单位:《2023年全市重点科技型企业“三十强科创企业”评选和“争先进位”竞赛活动考评办法》已经十八届市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启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3月5日(此件公开发布)2023年全市重点科技型企业“三十强科创企业”评选和“争先进位”竞赛活动考评办法为贯彻落实全市科技人才发展大会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重点科技型企业中开展“三十强科创企业”评选和“争先进位”竞赛活动,研发投入强度、发明专利授权(有效和新增)、人均应税销售、人均利润等指标年度总分排名前五十名的具有市级以上研发平台的规上高新技术企业,二、活动时间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三、竞赛内容主要包括企业研发投入强度、发明专利授权(有效和新增)、人均应税销售、人均利润等指标,四、考核办法1.采用百分制(1)对企业研发投入强度、发明专利授权(有效和新增)、人均应税销售、人均利润分别采用水平指数计分法,(3)本年度获得国家、省、南通、市级科技计划项目认定的分别加5分、3分、2分、1分,从发文之日起每月底前向市四套班子领导、各相关经济部门、镇(园区)和50家重点科技型企业通报上月企业科技创新及争先进位排名情况,对年度综合排名前30名的高新技术企业分别授予“三十强科创企业”牌匾,对排名前50名的企业给予“争先进位”奖励,对排名前10位的企业法人(或主要负责人)分别授予“金、银、铜牌科创企业家”称号,排名第一、二位的企业法人(或主要负责人)授予“金牌科创企业家”称号,排名6-10位的授予“铜牌科创企业家”称号,七、其他事项1.市专门成立“三十强科创企业”评选和“争先进位”等竞赛活动领导小组,年度“三十强科创企业”“争先进位”及“金、银、铜牌企业家”奖励由领导小组初审后向市政府汇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