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为符合认定条件的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注册登记,向认定机构提出认定申请,3.知识产权相关材料、科研项目立项证明、科技成果转化、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等相关材料,4.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相关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相关材料,6.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和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7.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8.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二)专家评审认定机构应在符合评审要求的专家中,专家组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提出评审意见,(三)审查认定认定机构结合专家组评审意见,提出认定意见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企业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公示10个工作日,并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公告,应每年5月底前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填报上一年度知识产权、科技人员、研发费用、经营收入等年度发展情况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