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2023年3月10日审定,现将施秉县2023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农村饮水维修养护工程补助资金)项目立项审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2023年3月10日至2023年3月19日),如对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中共施秉县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意见,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公示内容即按程序批复立项,投诉监督单位:中共施秉县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855-4221168监督举报电话:12317附件:施秉县2023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农村饮水维修养护工程补助资金)项目立项申报表.xlsx中共施秉县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