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江开发区科技局、财政和资产管理局,汾湖高新区(黎里镇)科技和招商局、财政和资产管理局,吴江高新区(盛泽镇)科技局、财政和资产管理局,东太湖度假区(太湖新城)经发局、财政和资产管理局,七都镇、桃源镇经发局、财政和资产管理局,各有关单位:按照新一轮吴江区人才“55352”工程实施意见,经过对相关吴江科技领军人才企业进行拨款中期考核及材料复核,现将部分吴江区科技领军人才计划项目经费下达给你们,本次中期考核通过项目35项(第二十四批科技领军人才项目34项,第二十一批科技领军人才项目1项),计划下拨经费1620万元,其中区级经费220万元,区镇配套经费1400万元,吴江科技领军人才计划项目经费包含入选苏州市级以上人才计划项目的配套经费,不再重复拨款,请各区镇财政、科技部门以数字人民币形式将资金拨付给相关单位,请你们严格按照科技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项目承担单位根据项目合同,下达的专项经费必须专款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