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农业主体: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做好2021年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农办计财〔2021〕9号)和《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批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1〕37号)的文件要求,经局班子会研究,决定下达浙南早茶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景宁惠明禅茶品质化、品牌化一体化建设项目计划,项目建设主体为景宁双后岗家庭农场,项目总投资303.16万元,中央早茶项目补助150万元,请项目实施单位严格按照计划内容,提交相关资料,请属地乡镇(街道)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等涉农项目和资金管理建立健全涉农资金监管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景财农〔2019〕69号)等文件及项目管理办法要求,加强对项目的监督指导,做好项目验收和资金拨付等工作,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并将项目资料上报景宁县农业农村局茶产业发展办公室,景宁畲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