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哈政规〔2021〕1号)和《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奖励补助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哈市监规〔2021〕3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开展2021年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参与制修订标准奖励补助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和条件奖励补助资金支持范围为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省级地方标准制定和修订的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同时应满足制定或修订标准的发布日期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且仍在执行的,二、申报和审核程序(一)各区、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行政区域内的项目申报工作,负责将申报通知及时转发所辖行政区域内企业,并组织企业申报,(二)按照《实施细则》规定和工作实际需要,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组织对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性质认定、申报材料等信息进行审核,拟补助企业名单在市市场监管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三、有关要求(一)各区、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务于3月31日前将《哈尔滨市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参与标准制修订奖励补助资金项目汇总表》(附件1)、企业申报材料(附件2)、《哈尔滨市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申报参与标准制修订奖励补助资金项目申请表》(附件3)、企业申报材料及其附属文件真实性承诺书(附件4)各2份报送市市场监管局,(二)各区、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认真负责、精心组织,按照《实施细则》要求,对获得奖励补助资金的企业,联系人:梁仙玉联系电话:84887942附件:附件1.doc附件2.doc附件3.doc附件4.doc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