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现将《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共青团福建省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建立青年仲裁员志愿者联系企业活动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机制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提出如下要求:一、建立青年仲裁员志愿者和联系企业名册,市本级仲裁机构至少确定2名专职青年仲裁员,3-5名兼职青年仲裁员,各县(市、区)仲裁机构应至少确定1名专职青年仲裁员、2-3名兼职青年仲裁员,全市建立青年仲裁员志愿者和联系企业名册,各县(市、区)名册于2023年3月14日前报送市本级仲裁机构汇总,南平市各级仲裁机构每季度至少对挂钩企业开展1次志愿活动,每季度开展1次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了解联系企业对志愿服务的评价以及意见建议,为推动青年仲裁志愿者联系企业活动不断取得新成效,各县(市、区)需每半年总结本地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成效,并于每年11月中旬前报送在行动中创造具有闽北特色的经验做法、涌现的先进典型,由市本级仲裁机构负责汇总,对志愿服务行动中作出突出成绩的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