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海关对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赠送及我国履行国际条约规定进口物资减免税审核确认事宜公告如下:一、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赠送及我国履行国际条约规定进口物资的减免税范围包括:(一)根据外国政府、国际组织赠送函或中国与外国政府、国际组织间的协定或协议,由外国政府、国际组织直接无偿赠送进口的物资,(二)外国地方政府或民间组织受外国政府委托无偿赠送进口的物资,(三)国际组织成员受国际组织委托无偿赠送进口的物资,(四)我国履行的国际条约中相关减免税条款规定的进口物资,二、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赠送及我国履行的国际条约中相关减免税条款规定的进口物资,三、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赠送及我国履行的国际条约中相关减免税条款规定的进口物资的受赠单位或项目执行单位(以下统称减免税申请人),取得我国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赠送及我国履行国际条约规定进口物资确认表》(以下简称《确认表》,我国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在出具《确认表》时可以指定一个受赠单位或项目执行单位作为牵头单位,由该牵头单位向其主管海关申请办理减免税审核确认手续,提交外国政府、国际组织的赠送函或相关协定、协议,对于前款规定需提交外国政府、国际组织的赠送函,五、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赠送及我国履行国际条约规定进口物资减免税审核确认手续纳入减免税管理系统管理,七、海关总署对国际条约中进口物资减免税手续另有规定的,附件:1.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赠送及我国履行国际条约规定进口物资确认表.doc2.国际组织名单.doc海关总署2023年3月8日公告正文下载链接:海关总署关于对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赠送及我国履行国际条约规定进口物资减免税审核确认事宜的公告.doc海关总署关于对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赠送及我国履行国际条约规定进口物资减免税审核确认事宜的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