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温州市养犬管理条例》和《温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加强犬只狂犬病强制免疫工作的通知》(温农发〔2020〕53号)、《温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狂犬病免疫点认定工作的通知》(温农发〔2020〕54号),经业主自愿申报,按有关评审程序,拟认定“永嘉县宠爱有家宠物医院”为“永嘉县犬只狂犬病免疫点”,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3年3月8日起至2023年3月14日,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当署报本人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匿名反映的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577-67959913附件:拟认定永嘉县犬只狂犬病免疫点的宠物诊疗机构名单永嘉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3月8日拟认定永嘉县犬只狂犬病免疫点的宠物诊疗机构名单永嘉县宠爱有家宠物医院永嘉县瓯北街道阳光大道金汇景园1-2幢106室语言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