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民政府: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实施2024年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的函》(粤工信技改函〔2023〕2号),现就组织申报2024年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以下简称“制造业投资奖励”)测算项目和支持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做好测算项目和支持项目组织实施工作组织实施制造业投资奖励是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制造业当家决策部署,负责组织本区测算项目和支持项目的申报、初审及上报等工作,指定本区业务主管部门牵头统筹制造业投资奖励资金的组织实施等工作,对辖区总投资10亿元以上的制造业项目要进行制造业投资奖励政策宣传,(四)项目未获得过省重大制造业项目投资奖励的支持,三、测算项目申报资料(一)测算项目单位加盖本单位公章(含骑缝章)的申报材料及项目承诺书,(四)测算项目实施地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审批和备案等立项文件,(五)测算项目在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情况及有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专项审计报告、固定资产投资清单、发票等),对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总投资10亿元以上的制造业项目,(六)投资奖励资金不得用于已获得省级财政资金支持过的固定资产投资,请各区业务主管部门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指导企业编制测算项目和支持项目申报材料并胶装成册(一式三份),附件: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实施2024年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的函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3月7日(联系人:欧阳炳健,电话:83385205)附件.附件: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实施2024年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的函.zip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