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组织开展主题为“优化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系列宣传活动,现就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活动主题优化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二、活动时间2023年3月1日-2023年3月15日,三、主办单位清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四、活动内容围绕“提振消费信心”年主题开展以下方面工作:(一)着力开展年主题宣传,通过多种形式向市民群众发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及3.15消费维权年主题等宣传材料,活动现场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和举报,(请各参加活动单位8:15分前到位)现场活动地点:清流县龙津广场现场活动参加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融媒体中心、县农业农村局、人民银行清流县分行、县烟草专卖局、县邮政管理局、移动清流分公司、联通清流分公司、电信清流分公司、国网清流供电公司、盐业公司清流分公司、中燃公司,“3·15”活动期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成立“3·15”宣传活动领导小组,宣传活动由消保股总牵头,各所要认真对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工作部署,开展形式多样的消费维权宣传活动,树立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消费维权良好形象,“3·15”活动期间,并于3月18日前将活动情况总结、视频及图片(附文字说明)上报至县市场监管局消费者权益保护股,清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3月7日(此件主动公开)清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2023年3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