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加强旅行社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辽文旅办发〔2023〕16号各市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沈抚示范区社会事业局:自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和旅行社恢复经营有关国家出境团队旅游业务以来,进一步加强旅行社安全管理工作,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生产是文化和旅游行业发展的基础和保障,事关文化和旅游市场恢复发展大局,充分认识做好文化和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旅行社安全管理工作,规范旅行社经营行为指导旅行社严格落实团队旅游管理各项制度和规范,督促旅行社提高旅游产品质量,严厉打击“不合理低价游”、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不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强迫购物、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向不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督促旅行社加强旅游团队用餐管理,对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游客出行安全管理和服务、规范使用安全带等进行明确约定,严格落实文化和旅游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旅游客运安全带使用保障游客出行安全有关工作的通知》(办市场发〔2023〕20号)要求,将游客规范使用安全带作为旅游安全管理的重要环节,旅行社要严格落实《旅行社行前说明服务规范》要求,提醒游客应当遵守旅游目的地相关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