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知局办〔2023〕4号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共计组织5个知识产权培训项目,并对每个入选项目予以3万元经费支持,二、培训内容申报单位可围绕企业知识产权管理、高价值专利培育、知识产权纠纷解决和维权、知识产权金融服务等主题进行申报,每家单位限申报一个知识产权培训项目,三、培训对象主要包括“专精特新”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为主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知识产权工作相关人员和各类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相关人员,四、培训要求紧紧围绕培训主题,采取专家授课、交流研讨、项目实践、案例分享等方式开展公益性培训,不得向参训人员收取培训费用,根据实际条件辅以线上学习方式,培训时长不少于12学时,将择优确定入选单位和入选项目,提供培训出勤签到表、参训人员调查问卷、经费实际执行表等佐证材料,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