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泉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港区扶持电子商务若干措施的通知》(泉港政办〔2020〕36号)、《泉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港区扶持电子商务发展若干措施(补充)的通知》(泉港政规〔2022〕4号)和《泉港区商务局泉港区财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区级促进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申报的通知》(泉港商务〔2023〕2号)文件要求,我局组织申报2022年度区级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通过内业资料核实、实地走访企业和专家评审等形式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查核实,并上局务会研究,最终确定4家符合条件的我区电子商务企业为区级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对象,公示时间:2023年3月6日-2023年3月10日,可拨打监督电话:泉港区商务局87993700,附件:2022年区级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申报企业补贴金额汇总表泉港区商务局2023年3月6日根据《泉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港区扶持电子商务若干措施的通知》(泉港政办〔2020〕36号)、《泉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港区扶持电子商务发展若干措施(补充)的通知》(泉港政规〔2022〕4号)和《泉港区商务局泉港区财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区级促进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申报的通知》(泉港商务〔2023〕2号)文件要求,我局组织申报2022年度区级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通过内业资料核实、实地走访企业和专家评审等形式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查核实,并上局务会研究,最终确定4家符合条件的我区电子商务企业为区级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对象,公示时间:2023年3月6日-2023年3月10日,可拨打监督电话:泉港区商务局87993700,附件:2022年区级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申报企业补贴金额汇总表泉港区商务局202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