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房地产市场调控精神及《宁阳县人才购房券发放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现将拟发放人才购房券信息公示如下,申请人:李冬英(身份证号:370921**********48)工作单位:宁阳县第五中学人才类别:专技型人才人才层次:中小学正高级职称拟购房屋:绿景桃李春风紫薇苑2号楼1单元801室拟发放标准:对博士研究生、正高级职称人员、泰安市市级领军人才(其领办项目或企业运行良好)及相当层次人才,给予最高15万元购房券,拟发放购房券金额:143034.60元,公示期:2023年3月6日至2023年3月10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及时举报或反映,举报电话:0538-5639008,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公示无异议后发放人才购房券,宁阳县人才购房券联合会审小组202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