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宜昌高新区市场监管局,三峡坝区分局,各相关单位:为了推动标准化改革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标准化战略的意见》(宜府发〔2015〕8号)《宜昌市名牌创建和标准创新奖励办法》(宜府发〔2015〕6号)及《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宜府发〔2020〕10号),现就申报标准创新奖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主体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登记的企业、个体工商户、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二、条件要求参与标准制定单位需有国际标准化组织、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家有关行政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标准文本或证明文件(原件),标准文本的发布日期原则上自2021年1月1日始至2022年6月30日止,三、申报时间2022年6月30日前,向我局提交宜昌市标准奖励申请表(详见附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标准文本(联系人:江琳,联系电话:6340061),四、其他要求已经申报过宜昌市标准创新奖励的标准不得重复申报,申报材料需提交原件1份,附件:宜昌市标准创新奖励申请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