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省农业农村厅批准宁乡市为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续建)创建单位(湘农办规【2021】100号),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1-2023年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和特色产业园创建方案》(湘农联【2021】67号)的通知精神,按照省、市2021年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财政资金使用方案的相关要求,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宁乡市现代农业产业园(续建)资金使用方案》,该方案于2022年3月1日经宁乡市第二届第6次政府常务会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宁乡市现代农业产业园(续建)资金使用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期三天,如有异议请书面向市农业农村局反映,宁乡市农业农村局联系人:梁军88981912派驻宁乡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组联系人:谭美红88980015宁乡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3月1日附件5.宁乡市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资金使用方案(2022.3.1).pdf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