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城市工信局、财政局:依据《陕西省首版次软件产品申报和奖补(暂行)办法》(陕工信发〔2021〕172号),组织开展2022年度首版次软件产品申报工作,二、申报条件(一)软件产品必须是申报单位通过自主开发或者合作开发,首次销售的同产品名称、同一版本号的软件产品,或用户单位委托开发的软件产品,不属于“首版次软件产品”,(四)该软件产品必须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三、申报书(一)组成及顺序1.《陕西省首版次软件产品申报书》(见附件1),3.申报软件产品的著作权或相关专利证书复印件,4.申报软件产品的第三方测试报告复印件,由各市(区)工信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对属地企事业单位递交的申报书进行初审,上报材料含推荐文件和申报书一式三份(省工信厅2份、省财政厅1份,(二)申报单位只限申报1款首版次软件产品,2021年度已获得过支持的首版次软件产品,省工信厅信息化产业发展处联系人:秦浩腾电话:029-63915629电子邮箱:qht1357912697@163.com附件:1.陕西省首版次软件产品申报书2.2022年度首版次软件产品(项目)绩效目标表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陕西省财政厅202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