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培育优质奶牛后备资源,促进奶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宁波市2022年农业农村发展指导性任务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甬农发〔2022〕30号)和《《余姚市农业农村局余姚市财政局关于关于印发余姚市畜牧业专项资金管理细则的通知》(余农〔2022〕179号)精神,决定对我市奶牛养殖场后备母牛按每头50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经业主申报和市镇两级联合调查核实,2022年度我市后备母牛总数1743头,补助资金共计87.15万元,现予以公示,资金明细详见附件,1、在公示期间对公示申请单位情况有异议的,可来电来信向余姚市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电话:62665806.2、公示期为5天,2023年3月6日至3月10日,余姚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