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楚雄州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楚财农〔2022〕163号)要求,拟安排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15万元,专项用于2023年楚雄市脱贫地区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项目,现将培训及资金安排情况予以公示,一、项目内容:2023年计划培训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1500人,其中引导性培训500人(补助标准300元/人),技能性培训1000人(补助标准1000元/人),二、资金安排情况:安排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15万元,公示时间:2023年3月6日—2023年3月15日监督电话和联系电话:0878-3015056附件:楚雄市2023年脱贫地区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项目培训资金及培训任务分配表功能分类:2130506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政府经济分类:50203培训费部门经济分类:30216培训费乡镇任务数(人)培训资金(万元)培训类别培训类别资金备注引导性培训(人)技能培训(人)引导性培训(万元)技能培训(万元)合计1500115500100015100鹿城镇501.5501.50东瓜镇00000东华镇501.5501.50子午镇501.5501.50苍岭镇501.5501.50紫溪镇501.5501.50吕合镇501.5501.50三街镇20020200020树苴乡150150150015八角镇15015150015中山镇501.5501.50新村镇100310030大地基乡0000大过口乡501.5501.50西舍路镇50050500050楚雄市乡村振兴局202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