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市党委政府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做好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就业帮扶工作,确保农村低收入人群稳定就业、稳步增收,结合各乡镇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总量情况,现将2023年度乡村公益性岗位指标分配及资金安排情况予以公示,一、项目内容:2023年开发楚雄市乡村公益性岗位500个,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按每人每月800元标准执行,聘用协议实行一年一签,二、资金安排情况:安排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60万元,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20万元,合计480万元,公示时间:2023年3月6日—2023年3月15日监督电话和联系电话:0878-3015056附件:楚雄市2023年乡村公益性岗位指标分配表乡镇脱贫户总数监测对象总数合计乡村公岗分配指标户数人数户数人数总户数鹿城镇31811305916237723东瓜镇2901045407533018东华镇531194110025463130子午镇50817278122658926苍岭镇46716938926555625紫溪镇32611653510636123吕合镇298105710427440222三街镇60122468026868133树苴乡58320668628166932八角镇52518669931062430中山镇759287311238987140新村镇48218356420554625大地基乡36914866620543523大过口乡13425656214788155660西舍路镇188276603021023218490合计9281354461531483110812500楚雄市乡村振兴局202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