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3年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专项资金入库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云浮新区经发局、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实施2023年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专项资金的函》(粤工信融资函〔2023〕5号)的要求,我局按要求开展2023年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专项资金入库申报工作,请各申报单位登录http://218.15.200.8:6888/web/smep进行申报并提交纸质材料1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项目申报单位须在符合《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实施2023年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专项资金的函》(粤工信融资函〔2023〕5号)奖补范围的前提下,提交相应的申报入库材料(资金申报材料):(一)奖补对象对2022年小升规企业,以及2021年小升规后2022年工业增加值仍保持10%以上增长的企业进行奖励,奖补对象不包括2018年以来已享受省财政小升规奖励企业、新投产企业(当年投产即上规企业)、“转专业”企业(非工业类规上企业转为工业规上企业),(三)申报材料1、企业须提交:2023年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专项资金入库申报表(附件2)、营业执照、2022年企业完税证明、2022年12月企业税务申报表(含有2022年全年申报数据)、近三个月企业社会保险费汇总表、2022年财务报表、企业信用报告(在信用中国网站下载打印)、企业照片(反映企业规模、生产线、产品和原材料的照片各一张)、真实性承诺函(附件3),提交到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填写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项目情况汇总表(附件4)连同上报文(oa提交)、项目单位申报材料(一式1份,二、项目申报单位不得以同一实施内容的项目重新申报或多头申报专项资金,同一实施内容的项目确因特殊情况已申报其他专项资金的,必须在申报材料中注明原因,四、项目申报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奖补资金使用的管理,六、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要对项目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符合性和真实性进行严格审核,并于2023年3月13日前将项目有关材料及现场核查照片上报市中小企业局,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实施2023年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专项资金的函(粤工信融资函〔2023〕5号)2.2023年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专项资金入库申报表3.真实性承诺函4.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项目情况汇总表5.项目网上申报操作指引云浮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2月28日(联系人:区健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