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个项目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单个项目主体最高补助30万元,对农事(农机)服务中心、农艺农机融合示范基地(全程机械化基地)建设项目给予投资额的50%的补助,每个用户各级财政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给予1万元的补助(每个单位最多不超过3万元),经县农业农村局认定举办活动的主办方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补助,对当年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农业龙头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补,县级乡村产业技能大师工作室给予每个3万元的补助,对在国家、省、市农创客创业创新比赛中获奖并在桐庐落地的项目分别给予一次性30万元、20万元、10万元补助,当年或次年分别给予安排最高50万元、10万元、5万元贴息项目,给予50万元扶持资金用于公共配套设施建设;对新增床位达到50张以上的原民宿集聚村给予10万元的扶持资金,给予一次性试点创建补助10万元,最高补助不超过50万元,对新入库的限上民宿给予一次性5万元补助,每家补助最高不超过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