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高校毕业生: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2号)和《关于印发韶关市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韶府〔2021〕9号)文件精神,现就开展我市基层就业补贴申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补贴条件1.劳动者到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组织等就业,4.本项补贴与高校毕业生基层岗位补贴、公共就业服务岗位补贴不得叠加享受,二、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人员,四、补贴申领时间及程序(一)补贴申领受理时间补贴对象(或用人单位)应于稳定就业满6个月之日起1年内,(二)补贴申领地址南雄市朝阳南路299号人社局4楼人才中心,(三)补贴申领所需材料1.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2.高校毕业生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复印件,3.高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属服务基层项目提供服务协议或由用人单位出具书面证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向南雄市人才工作中心提交纸质材料,受理人员对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进行预审,南雄市人社局将对提交的纸质材料进行审核,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用人单位可代为申请,咨询电话:0751-3886789(南雄市人才工作中心)附件:1.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补贴申请表2.企业划型证明3.广东省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备案花名册南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3月1日附件:1.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补贴申请表.doc2.企业划型证明.doc3.广东省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备案花名册.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