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拨付兑现2021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补助资金的公示按照《2021年吉林省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农市发[2021]12号)文件要求,经建设主体自愿申报,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审核验收,县财政部门评审,确定农安县广波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等12家项目建设主体实际总投资额度为17,206,117.00元,发放补助资金4,500,000.00元,按照不超过建设设施总造价的30%、单个主体补贴规模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双限”标准,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对建设主体进行补贴,补助比例均为26.1534895%,现已全部发放完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5天,请社会群众广泛监督,如有异议,及时向农安县农业农村局反映情况,联系电话:0431-83222196文档附件:2021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补助资金发放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