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我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下称“网约车”)合规化进程,促进本市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及车辆依法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拟调整网约车申办运输证车辆年限,车辆机动车行驶证初次登记日期至申请之日从原未满2年放宽至未满4年,即车辆车龄在4年内的,可按程序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其他条件不变,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提出意见建议,公示时间:7天(2023年3月3日至3月9日),联系电话:0754-88281535,电子邮箱:stggjt@163.com,邮寄地址:汕头市天山北路与春江路交叉口春江大厦,汕头市交通运输局公共交通管理科(邮编:515041),汕头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