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根据《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泉州市财政局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市级节能和循环经济专项资金奖励项目的通知》(泉工信能源〔2023〕20号)精神,现就2023年市级节能和循环经济专项资金奖励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选项范围申报项目包含节能技改、循环经济、认定奖励类、能力建设四个方面,获评国家绿色工厂、绿色园区和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名单的企业每家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每个产品给予1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获评省级绿色工厂、绿色园区和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名单的企业(园区)给予每家企业(园区)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每家给予1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四、申报要求(一)申报材料1.认定奖励类、能力建设项目属于“免申即享”,2.书面申报:申报企业请于5月29日前将申报材料(加盖公章,现就2023年市级节能和循环经济专项资金奖励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选项范围申报项目包含节能技改、循环经济、认定奖励类、能力建设四个方面,获评国家绿色工厂、绿色园区和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名单的企业每家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每个产品给予1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获评省级绿色工厂、绿色园区和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名单的企业(园区)给予每家企业(园区)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每家给予1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四、申报要求(一)申报材料1.认定奖励类、能力建设项目属于“免申即享”,2.书面申报:申报企业请于5月29日前将申报材料(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