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补)录条件及范围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是指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经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的下列登记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之一:1.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的城镇人员,4.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5.登记失业连续12个月以上的人员,其中:大龄失业人员和零就业家庭人员优先录用,2.报名需提供的材料:(1)《梧州市本级公益性岗位招录登记表》(2)户口簿或户籍证明、身份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以及最高学历证书,(3)就业困难证明材料及其他:残疾人提供《残疾人证》,“零就业家庭”人员提供《“零就业家庭”认定表》,(三)资格审查、面试、考核及体检各用人单位对报名参加公益性岗位招录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报名人员自理,(四)审批市人社局对用人单位报来的拟录用人员材料进行核查,凡在公益性岗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按规定享受现行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用人单位负责为公益性岗位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根据桂人社规〔2022〕3号和桂人社发〔2020〕7号文件关于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对补贴期满后仍然难以通过其他渠道实现就业的大龄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重度残疾人等特殊困难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