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县培训机构的动态管理,规范就业(创业)培训机构的办学行为,提高就业创业培训质量,增强劳动者综合素质和就业能力,充分发挥培训促就业稳就业的作用,根据《湖北省就业创业培训补贴管理办法》(鄂人社发〔2018〕64号)、《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全省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管理的意见〉的通知》(鄂人社发〔2011〕38号)文件要求,县人社局于2023年2月组织专班对全县范围内的培训机构开展了年检工作,现将年检结果予以公示(附件),公示期三天(时间:2023年3月1日至3月3日),接受社会监督,在公示期内若对年检情况的真实性有异议的可实名举报,电话:0718-4334007、4334005,巴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