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信息公开>政策法规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金融支持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意见来源:中国人民银行发表时间:2023-03-0110:02开发建设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以下简称前海合作区)是支持香港经济社会发展、提升粤港澳合作水平、构建对外开放新格局的重要举措,支持符合条件的香港资产管理机构在前海合作区设立合资理财公司,支持前海深港国际金融城内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与香港金融机构依法联动开展金融业务创新,允许前海合作区内证券公司经香港持牌金融机构授权后,支持前海合作区内符合条件的银行和企业在香港直接发行人民币计价的证券产品,允许境外特别是香港地区金融机构在前海合作区设立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消费金融公司、养老金管理公司,支持符合条件的香港地区银行在前海合作区依法设立分支机构,允许银行为前海合作区内符合条件企业开展真实、合法新型离岸国际贸易提供高效便捷的跨境资金结算服务,允许前海合作区内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开展跨境证券投资等业务,便利前海合作区内企业在真实业务背景下灵活开展跨境融资,支持前海合作区内金融机构积极开展绿色金融产品创新,支持香港等地国际绿色金融认证机构在前海合作区设立机构,鼓励香港等地国际风险投资机构、创业投资机构投资前海合作区及粤港澳大湾区绿色技术、绿色项目,支持在前海合作区深化实施金融科技创新监管工具,支持深港两地在前海合作区建立紧密的跨境金融监管合作机制和定期会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