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建立健全知识产权领域信用管理工作机制,现将我局起草的《河源市知识产权信用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于2023年3月1日-3月9日(7个工作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3月10日17:00前通过书面形式向我局反馈,并提供真实有效联系方式(包括联系人和联系地址、电话),单位反馈意见的需加盖公章,个人反馈意见的需签署真实姓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只受理书面意见,若无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的意见建议,我局将不予受理,)通讯地址:河源市源城区永和东路商务小区河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811,联系人:丘燕利,联系电话:0762-3279100,附件:河源市知识产权信用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河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3月1日。